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严厉整治乱收费的工作要求,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甘司发〔2021〕148号)要求,市司法局汇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召开自查工作座谈会议,联合印发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自查方案》,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落实情况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现在住宅小区4103个。其中: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有2143个,单位自管小区768个,房管所管理小区41个,居民自管小区232个,街道社区代管919个,费用来源主要为政府补贴。我市现有备案物业服务企业909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共115个。在各市场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719家,查出涉嫌违规收费案件24起,违规收费金额454.56万元。
(二)经验作法及取得的成效
1.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情况。
(1)建立健全物业行业制度规定。印发《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方案》,对照《方案》中21项任务要求,督促各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经省人大批准,已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2)持续深入抓好物业行业监管工作。开展物业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养犬、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等专项重点整治活动。每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今年3月以来,检查物业小区8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8月31日,市住建局抽调41人,成立16个专项督查组,对1011个小区进行了专项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21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紧盯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物业小区安全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以物业小区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各项工作,对300余个小区进行检查,并对问题较多的70余个物业小区下发整改通知书。
(4)持续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以《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制定了《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实施方案,共计培训1100多人次。印发《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线上线下生活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选择18家物业服务企业先试先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5)着力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持续抓好物业行业信访投诉工作,共排查矛盾纠纷问题249件,处理网上信访188件、人民来信及电话来访36件、省市政府转办件25件。对存在重大信访问题的7家物业公司进行约谈,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0%以上。
2.涉企收费治理情况。
(1)紧盯中介机构费用转嫁。检查中介机构3家,未发现有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或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
(2)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兰市监发﹝2021﹞50号),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排查统计表》。排查出1245家行业协会商会,对335家进行抽查,对8家行业协会进行检查,涉嫌违规收费3家,查出违规收费金额76.53万元。
(3)治理交通物流领域收费情况。检查单位11家,未发现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高速救援收费严格执行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未发现不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行为。
(4)治理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收费情况。全市共摸排转供电主体1621家,检查单位329家,查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收费11起,涉案金额220.83万元。对5G网络建设“三难两高”站址任务清单中涉及市场监管范围的307家5G站址进行了核查,清退224家多收电费28.62万元。
(5)治理商业银行不合理收费情况。检查商业银行4家,存在问题的2家,涉案金额16.763万元,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毕。
(6)治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收费情况。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31家,查出涉嫌违规收费7家,涉案金额160.44万元。七里河区西津东路房管所、西津西路房管所分别清退(减免)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国有公房租金361893元、71567.73元,共计43.35万元。
二、自查存在的不足
(一)物业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基层物业管理机构存在人员编制、经费不到位,兼职较多等问题位。“上下联动,同抓共管”的管理模式未完全形成,物业管理的职能职责仍需进一步落实。
(二)物业行业发展水平较低。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整体规模较小,多数为小区原开发企业下属公司,托管项目少,物业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难以满足业主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历史欠账多。我市维修资金归集起步较晚,历史欠账较多,部分老旧小区房屋由于没有维修资金,基础设施长年缺乏维修,功能退化,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物业企业多不愿接管此类楼院。
(四)老旧小区建立长效机制难。我市老旧小区数量较大,归集维修资金困难,规划设计先天不足,配套设施建设欠账太多,需要数量较大的改造资金,短期内难以实施全面改造。
(五)个别企业法律意识不强。个别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物流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不能够及时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对收费公示、明码标价的认识不到位。
(六)违规收费行为依然存在。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个别单位转嫁应由本单位承担的费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性不强。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解决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物业培训,多途径、多渠道培养物业管理专业人才,依靠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加大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让物业人员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监管,解决物业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物业企业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物业交付使用和承接查验等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强化服务力量,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
(三)党建引领,解决业主自我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按照“支部建在小区上”的要求,继续培养和鼓励党员业主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加强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行使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
(四)紧盯重点,解决老旧小区管理难的问题。充分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综合整治老旧小区环境质量和给排水、供热、外墙保温、小区道路、绿化改造等工程,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老旧楼院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奠定基础。
(五)形成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机制。坚持“依法监管”“及时监管”“有效监管”“科学监管”的原则,采取重点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合法经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标记,重点检查,严肃查处。
(六)进一步加强价格举报投诉工作。不断创新价格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完善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改变以往单一工作方法,将明查与暗访、举报与追踪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执法权威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价格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要熟练掌握价格政策和价格检查技能,及时发现各类价格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国家价格、收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