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的报告


《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甘司发〔2021〕148号)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项监督行动小组,制定了《定西市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并且在定西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和抖音号上公布了线索征集电话、邮箱,向人民群众征集违法线索,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监督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专项监督行动小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县区各单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一)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情况

紧紧围绕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这条主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质量与价格不相符、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召开了物业收费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组织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具体的机动车停放和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并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全市共检查物业服务企业50个,涉及物业管理小区321个,对每个住宅小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向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共下发整改通知单26份,查处了4起物业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代收水费案、1起物业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案,责令向消费者退还违法所得2.9万元,罚款3万元。责令阳光馨苑好管家物业退还装修押金、保证金255.1万元;福门新天地退还装修押金0.6万元;博源国际六和物业退还装修押金0.2万元;甘肃福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退还有线电视初装费10.08万元,合计退还不合理收费266.5139万元。完成了21家物业公司57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成本监审工作。签订了《定西市物业企业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及《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收费信息公开台账表》。

(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国家、省上公布的收费目录,结合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改革,严格对各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进行审核。重点针对物业企业在代收代缴水、电、暖、燃气等收费时变相提高价格,在转供电过程中不落实国家降价优惠政策或加价收费,在宽带网络建设进入住宅小区时,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违反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各项规定等行为进行检查。

对全市所有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写字楼等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通过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要求转供电主体开展自查。检查收费单位35家,立案查处一起,结案一起,对于检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临洮县宇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限期退还了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24.7万元,并处罚款24.7万元。发放提醒告诫书60份,责令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退还多收费用15万元,促使转供电主体认真落实电价降价优惠政策,将红利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各执收单位均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的乱收费现象;没有发现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向企业收费问题。

(三)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收费检查情况

组织召开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集体约谈会议,全市11家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签订了承诺书。通过现场听取介绍、查阅收费依据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查看财务凭证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通过行政指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本地行业协会商会对2019年以来所有收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取的费用,要求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检查行业协会商会10家,检查中未发现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收取费用等行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不高。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基本上能为广大业主服务好,但市场竞争局面尚未形成。一些矛盾和问题随着行业发展和内在需求的增长不断凸显,部分物业企业管理粗放,服务意识不强,管理模式陈旧、单一,“谁开发,谁管理”、“小、散、乱”的状况突出。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都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下属企业,管理人员进入的门槛较低,导致企业发育不成熟,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二)老旧小区管理难度大。我市老旧小区及单体楼较多,有65个单体楼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老旧小区规模小,大部分在200户以下,甚至很多单体楼只有20、30户人。多数单体楼物业服务管理基本上都停留在老年人值守门房上,无法提高物业服务管理质量,一旦供暖、供水等管网老化破损及屋面渗漏都会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难度大。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面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协调物业管理运行的一个业主自治组织,也可解聘物业服务质量差的企业,选聘服务质量好的企业,业主委员会在提升物业管理质量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成立业主委员会难的主要原因:一是业主参与监督、管理的意识差,谁有问题谁反映。二是嫌麻烦,怕得罪人,不愿参与其中。三是无报酬,吃力不讨好的思想严重。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收费管理。我市将充分结合“八五”普法开展法律法规进小区宣传活动,联合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广泛宣传物业收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加强物业企业培训,向对管理比较规范、检查发现问题比较少的渭水天华物业小区学习管理经验,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物业企业对收费票据规范开具、消防知识、物业服务纠纷调处与风险防范、《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增强企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完善收费政策。发展改革部门将结合当前物业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期间电梯运料费收费标准进行明确,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规范收费管理。各部门积极配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错时稽查的方式,围绕群众举报、投诉开展检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发生,并重点查处机动车停放服务和物业服务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严查违法行为。为了巩固整治成果,我市将按照省联合相关部门对收费行为开展“回头看”,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切实规范我市物业收费行为,确保群众真正享受到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五)落实属地管理,形成物业管理新模式。根据《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在社区层面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站,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对物业管理纠纷的调处。发挥社区、业委会、物管企业的合力作用,创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手合作的和谐社区共建新模式,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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