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甘司发〔2021〕148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成效,我市就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上专项监督通知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及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转发了专项监督通知,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自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各县(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
(二)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工作情况。对照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甘建房〔2020〕184号),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一是依法规范物业服务活动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按照《庆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要求,大力开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活动,切实整治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红色”物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各县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星级测评”规范服务。西峰区制定印发了《西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对市区有物业公司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星级服务测评,目前已对71个住宅小区开展了测评,查找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任意弃置垃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公共设备运行维护等各类问题共1278条,整改1031条。其余各县正在结合县域实际完善细化星级测评标准及工作方案,待确定后将及时开展星级测评工作。“红色物业”示范引领。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坚持“党建引领,以点带面,强化服务”的原则,着力解决群众“100米生活圈”的实际问题,尤其西峰区通过打造以科教苑等住宅小区为代表的“红色物业”示范点共23处,充分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引领作用,对各物业企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红黑榜制度”积极落实。西峰区印发《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认定方案》,对群众反映良好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企业列入“红榜”进行表杨,对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而引发重大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形的,列入“黑榜”予以惩戒,逐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不断规范市区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华池县、环县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定期检查,通过评分制度对不合格企业取消下年度招投标资格,其余各县均不定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物业企业整改落实。二是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体系建立情况。我市现有物业服务企业126家,从业人员4800余人。现有普通住宅小区645个(97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其中,纳入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40个,由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村组自管的小区332个,“三无”(无物业服务、无业主委员会、无门房)小区173个。2020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以庆市发改〔2020〕7号文件核定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高层住宅:一级1.5元㎡、二级1.3元/㎡、三级1.1元/㎡、四级0.9元/㎡(可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多层住宅:一级0.5元/㎡、二级0.4元/㎡、三级0.3元/㎡、四级0.2元/㎡(可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装修期间垃圾清运费(整个装修期间一次性收取)3.0元/㎡;装修押金:高层住宅2000.00元/户;多层住宅1000.00元/户;同一住宅区域内的商业用房分别在同一小区相应等级住宅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多层加收 100%,高层加收25%。公开“收费栏”,督促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醒目位置或公示栏及时公布物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项目透明度,做到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签订“承诺书”,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签订“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承诺书的方式,公开作出按照规定公示收费信息、按照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的承诺,要求企业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做到守约定、负责任、有担当,确保服务与承诺一致,承诺与行动一致,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共签订承诺书190份。三是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范情况。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均参照政府定价收费,自去年西峰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盘活利用工作开展以来,西峰区针对38个小区,积极与小区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地下停车位空置率高的问题。截止目前,市区共计盘活利用停车位17516个,投入使用的14048个。结合西峰区车辆乱停乱放“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引导物业公司在满足业主停车的情况下,实施错时停车便民措施,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方便。同时,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对庆阳市恒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只售不租”违法行为组织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根据企业自查情况,有5个小区为业主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有44个小区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由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经营管理者协商确定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其余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物业公司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余各县对于机动车停放收费均参照政府定价收费。四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情况。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均由各县(区)房产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收缴、核算和管理工作,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各县(区)均实行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必须缴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否则,不予办理。由业主或开发商持购房合同在各县(区)房产服务中心核定缴存数额后,到指定银行缴存,各县(区)房产交易中心在办理不动产交易手续时核查业主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确保维修资金足额交纳。自2015年以来,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照《庆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交存”规定执行,由县(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本地情况适时公布调整。市区缴存标准为,多层(七层以下):80元/平方米;小高层(十二层以下):95元/平方米;高层(十二层以上):110元/平方米。2019年底由于机构改革及市权划分调整,市区维修资金管理业务整体移交西峰区管理,目前西峰区房产服务中心对于市区的维修资金收缴继续延用此标准;宁县、正宁与西峰区缴存标准一致;华池、庆城、环县缴存标准比西峰区略低;镇原、合水分别按照售房款的2%、3%比例缴存。经统计,截止2021年8月底全市共有540个小区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资金9.06亿元;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230.58万元;增值收益共计1557.72万元。五是消防、电梯等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向各县区转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居住小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制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和应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专人值班制度,督促物业企业通过横幅、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升业主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消防安全宣传常态化和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经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各小区安全问题进行抽查,共发现包括应急预案不完善、消防通道被占用、外墙保温层脱落、电线裸露等问题共368个,相关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因防汛、疫情防控等突发情况,各物业企业均积极投入到保护小区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工作之中,配备防汛物资、购买体温检测设备,全面开展消杀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业主生活安全。六是物业服务纠纷调处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各县(区)均建立了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由县级职能部门、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共同参与,多方配合,共同协调处理物业纠纷,及时化解矛盾。西峰区制定印发了《西峰区物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就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全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纠纷调处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按照区房产服务中心联系乡镇(街办),乡镇(街办)联系社区、社区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级工作模式,形成三级联动、三级管理的“三级”工作机制。对于矛盾调处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问、有人管的处理模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工作机制。同时,通过矛盾排查机制、矛盾化解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解决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经统计,今年全市共接到信访投诉案件615件,调解处理并答复涉及物业公司不作为、消防设施不健全、物业移交困难、物业公司拒充水电费等各类问题共590件,信访调处率96%。七是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情况。2019年4月份,我市成立了庆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为了充分发挥地方物业行业协会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今年3月份市物协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培训会,5月份举办了全市优秀住宅小区观摩活动,6月份组织行业内党员40余人赴南梁革命胜地参观学习,7月份赴宁县福林家园协助物业企业处理矛盾纠纷。同时市物协积极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评选先进典型活动,向全体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号召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收费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更好为业主服务。
(三)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对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1〕1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1〕146号),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一是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监管情况。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聚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领域、商业银行等方面收费,不折不扣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密切配合白银交叉检查组对我市涉企收费的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4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12家,检查相关企业4家,检查协会1家,检查市级医院2家,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4家,检查环保废弃物处置企业1家。选派执法骨干赴定西开展涉企收费交叉检查,共检查住建、医保、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协会、中介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共15个单位。建立查处档案10个,可计算的违法金额1168.32万元,已将情况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处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底数,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组织对庆阳市辖区65户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同时,针对小微企业反映问题较多的行业领域,组织实施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按照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转发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收费项目梳理排查,清理规范执收企业收费行为。组织召集商业银行、供电公司、转供电主体、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召开“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和“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明确工作时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全市336家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方式制定下发计划,摇号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扎实开展监督检查。镇原县对违规收取天然气安装材料费的企业,及时组织清退,目前清退天然气安装材料费资金约为16.03万余元。华池县发现1户供排水公司超收费用,退还超收费1823元。突出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清理整治工作,加大加价行为的查处力度,合水县对1家物业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收取商业电费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1.5万元,确保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落到实处。今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取消不合理收费。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庆阳市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二是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部署开展机动车停放“收费乱”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上安排部署,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机动车停放“收费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整治重点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场、车站、公路客货运场站、公交枢纽站及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公司全额投资或新建的停车设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整治内容包括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停车场并强行收费的,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在公示的价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的,不按照规定标准计时计价收费的,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商业银行开展自查,同时对商业银行执行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或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成本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10月底,全市共办理价格违法案件16件,责令退还违法所得0.0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3万元,罚款2万元,警告13户。三是中央和省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甘肃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要求,2015年以来,我市每年制定并向全社会公布《庆阳市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庆阳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将政策明确要求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全部移出目录清单,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2015年以来,全市已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09项(涉企24项),降低收费标准16项,微小企业免征18项。今年6月,我市编制印发了《2021年度庆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目录清单》共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7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项。
(四)强化宣传引导。我市在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中,在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相关政策,各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面向企业宣讲涉企收费政策,发放《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推进企业收费事项公开透明,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充分发挥12315、12345等民生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处理各类收费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投诉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我市虽然在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业主委员会设立方面。部分住宅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物业管理中难以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二是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的作用还不够强。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还不够高,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与行业发展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甘建房〔2020〕184号、国办函〔2020〕129号、甘财税〔2021〕1号、甘市监发〔2021〕14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改革,健全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科学合理制定物业收费标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落实国家省上优惠政策,做好涉企收费减免工作,确保国家和省上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一)进一步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会充分利用“红黑榜”机制,结合“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和“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有效发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的作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收费信息公开方式,不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物业服务环境。认真抓好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并同步开展住宅物业星级评定工作、加快推进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及智慧物业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甘肃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要求,每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庆阳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二是继续加大物业及涉企收费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出台的各类价费政策,及时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查处违法收费行为,特别是继续加强对水电气暖以及医疗、教育、通讯、物业等重点行业等涉及民生问题的价格检查。加强重要时段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的市场巡查检查,保证重大节日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政策宣传,为全市营造依法管理、依法履行义务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积极宣传涉企收费相关政策,各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面向企业宣讲涉企收费政策,推进企业收费事项公开透明,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充分发挥12315等民生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处理各类收费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投诉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