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天水市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安排部署,明确监督重点
接到省上通知后,天水市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就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下旬,召开了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天水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专项监督行动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逐项进行了讨论和认领,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之后,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专项监督行动相关工作的函》,对该项工作作了再安排再推进。
二、认真开展自查,狠抓工作落实
(一)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工作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68家,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1.5万余人。全市现有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127个。全市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共计1528.18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面积1182.37万平方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达83.4%,纳入街道办事处社区化管理的有1350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45.81万平方米。近年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天水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多次召开会议,推进工作落实。
1.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后规模较大、具备条件的无物业的小区,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聘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规模较小、具备条件的连片小区,采取“统一打包”方式,选聘有实力、有规模、社会影响力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交接验收。由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具体收费标准,引导业主树立有偿服务的理念。
2.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每月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截至9月底,全市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项目286个,全部公示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签订承诺书企业238家,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4006份;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180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85件,为群众办实事362件。
3.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试点工作。确定甘肃恒顺佳和、天水碧桂园、天水保利、天水恒悦、甘肃宜居阳光、甘肃天庆、天水天河、甘肃天麟等8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范围覆盖109个小区、657栋楼、39547户居民、约104300人。同时鼓励其它具有建设智慧小区意愿的物业企业参与到发展推动线上线下生活服务试点工作中,同步搭建智慧物业管理系统。
4.加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截至8月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加地上地下停车场(库)7个,新增地面停车位1204个,新增智能安防设施小区108个,智能安防感知设施系统75套,新增照明设施825处,实现光纤入户180户。
5.加强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体系建设。制定了《天水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同时,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以及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收费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其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计量,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新建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6.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同步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收取费用。开展了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
1.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印发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通知》,及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建立健全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和查处机制,面向社会发布《关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公告》,动员群众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举报、监督。派出清查小组,专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目前,我市共有社会组织3738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439家,没有经营性服务收费,全市收取会费的行业协会商会有205家;自2018年以来,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用共计390.92万元。
2.整治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及时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召集相关行业就落实国家政策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了政策界限,并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上进行深入宣传。从调查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政策执行较好,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都能够及时取消到位。
3.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2021年取消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项目1项。目前市本级保留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共涉及13个部门26项,做到了清单之外无收费。
4.加大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成立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天水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对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对其他监管对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行随机抽查监督,对电网企业的检查做到了全覆盖。此外,加强对全市商业银行、供气供暖、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供电单位555家,立案3起,没收违法所得14888.89元,罚款10788.89元,检查过程中对329家转供电主体和1家医院涉嫌违规收费进行责令退还收费金额5327368.382元,并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建立退费台账,并跟踪督查清退情况;共检查各类商业银行53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4家,行业协会9家,公路、铁路、机场收费单位8家,其他相关单位20家;共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2400余份,张贴通告、告诫书1.7万余份。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天水市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法律意识不强,物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物业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被检查主体对价格监管工作认识不到位,哄抬物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三是一些单位或企业收费系统复杂、专业技术性强,执法检查取证困难;四是收费监管工作专业化程度较高,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五是对物业服务市场和涉企收费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市将把专项监督行动作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按照省上专项监督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专项监督行动工作,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发展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